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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造政策装配式,旧房改造政策装配式住宅

bjyxszd 发布于2024-05-09 11:13:39 旧房改造 8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旧房改造政策装配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旧房改造政策装配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老旧房加装电梯,发布电梯批前公示后二楼用户怎么维护权益?

老旧房加装电梯,发布电梯批前公示后二楼用户怎么维护权益?

法律没明确的百姓可以为;但***绝不可为,所以将旧楼加电梯设定为居民自治,而不是***行为。***只是提供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业主自愿,协商一致,没有明确反对意见。因反对意见有法可依。想加梯者要想加成必须以反对者让步为前提。请深刻理解其中的要诣。千万别藐视反对意见。

去去发公示单位表示坚决***,报着拼死也要保护自己用血汗钱按需购得不动产利益不被侵害的决心!表示***到底,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用法律武器跟这种劳民伤财损人利己的坏人坏事做斗争并拍视频为证!相信当今社会在***的领导下邪不会压正的!

旧房改造政策装配式,旧房改造政策装配式住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二楼业主签字表决了吗?没有则违法剥夺了表决权知情权。既然一开始就违法,后面所有的都违法。如果签字了相对来说比较麻烦。具体看签的什么字。同意的话不太好翻案,因为所有的都是双标都有偏向性!不过,即使这样,其他地方也有违法点。

2:我不知道这个是增设电梯第一步社区公示,还是告知书的公示(也就是加梯方电梯公司认为他们可以施工的一张废纸)。如果是第一种,马上各大***部门递交坚决反对意见书,并留据(包含不限于录音录像纸质文件等)!第二种,违法施工,先不允许施工,等施工合法在说。

3:违法点:违法擅自更改容积率;违法擅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违法擅自永久侵占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土地;擅自更改依法确权的不动产登记内容;违法私自以单元名义和电梯公司等签订增设电梯的各种协议和合同;豁免原五方单位责任人的终身责任制,以后房屋任何问题业主自担(很多人不明白意味着什么。简单直白就是以后房子不能住人你自己想办法,自己造的,跟其他人其他部门一点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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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直接回答问题。

一,向街道审批部门递交书面强烈反对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该案所有资料,要列清单,从签名同意表到施工图纸,很多。一案多号情况下要列明所有案号,否则易被套路并申请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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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了解行政机关的该案经办人是谁,要求并关注其是否依程序办事,是否依法行政。

四,研读宪法,物权法对合法私产的保护条例及本地加装办法,同时多学习国家土地法,行政法,消防法,建筑法,城乡规划,住宅规范等,依法依规主张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若遭遇忽悠,妄为强装,则适时变通,变通之道,各方投诉,***为首选。

五,收集,保留各种侵权证据,法律至上社会,法律尊严不容冒犯。

六。。。。。

国家没有政策非加装电梯不可,有条件的,业主自愿,协商一致,不強制。国家只对加梯工作进行指导,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民法典》272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意调查,超过80%的民众反对加装电梯,支持加装电梯的不到10%,其余中立!占比不到10%的一小撮人代表不了国家,更代表不了人民!

《民法典》278是义务性条款,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宪法》13、《民法典》3、207、272是禁止性条款,必须服从,不得违背!这就是一票否决!

加梯属于新增物权,现有法制条件下,在他人既有合法物权上不能随意规划另一种物权,维持原状是业主的合法权利。

目前为止全国没有任何一起加梯申请是在有权利人明确反对的情况下能通过审批的!

征求意见时明确签字反对,公示期间提交书面反对意见,调解阶段不予理睬,加梯闹剧就此结束!

这种臭名昭著的缺德项目不会长久!国家已经开始大力整治违规加梯!这场加梯闹剧已经结束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旧房改造政策装配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旧房改造政策装配式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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